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及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的决定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及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的决定
辽宁省阜新市人大常委会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及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的决定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及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的决定
(2021年9月18日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按照《中共辽宁省委转发<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2年1月底前召开。为做好召开会议的筹备工作,全市各选举单位应在2021年12月15日前选出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经省人大常委会确定,我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17名。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我市各选举单位应选举的市人大代表名额为:阜蒙县84名,彰武县52名,海州区47名,细河区41名,太平区34名,新邱区27名,清河门区23名,解放军6名。保留3名机动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