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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乌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号

    1. 【颁布时间】2022-6-2
    2. 【标题】乌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号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nmwhrd.gov.cn/whrd/910794/910931/1308369/index.html

    7. 【法规全文】

     

    乌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号

    乌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号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大常委会


    乌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号


    乌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号

    《乌海市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于2022年4月20日由乌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乌海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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