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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2-2-25
    2. 【标题】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jcgov.gov.cn/2017sy/xwzx/zyfb/202202/t20220225_1558942.shtml

    7. 【法规全文】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晋城市人大常委会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5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苏春华代检察长所作的《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晋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平安晋城、法治晋城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为抓手,以亮点工作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基础,抬高标杆、争创一流,奋力推动晋城检察工作迈进全省第一方阵,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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