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5日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魏民所作的《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着眼“四个走在前列”,聚焦“四个高地”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实行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切实提升监督质效,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担当作为、接续奋斗,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太原篇章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