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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2-2-16
    2. 【标题】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tyrd.gov.cn/doc/2022/02/17/1245517.shtml

    7. 【法规全文】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2年2月16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为推进法治太原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新时代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运用各种形式、阵地、平台,大力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为“十四五”时期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太忻一体化经济发展新引擎,全面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内容开展普法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做好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持续推进民法典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学习宣传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生态文明建设、创优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三、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开辟学校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持续打造各具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观摩基地,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加强基层群众法治教育,使其了解自身权利义务,了解日常生产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治教育,增强其依法诚信管理意识和合规经营理念。强化对媒体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深化改革创新,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例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整合社会力量,积极推进公益普法,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建设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注重分业分类分众,实施精准普法,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五、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规范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加大普法力度。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动、依法办事。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着力提升市、县两级法治文化阵地创建质量和使用率,在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要高质量建成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讲好太原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推动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普法活动实践新格局。

      七、做好组织实施和工作保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市、县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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