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北省邢台市人大常委会
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5日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高恩泽检察长所作的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要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市“一三五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