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福杰同志辞去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福杰同志辞去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河北省邢台市人大常委会
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福杰同志辞去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福杰同志辞去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2年3月22日邢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福杰同志的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邢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福杰同志辞去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