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29日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
秦皇岛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决定: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3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⑴听取和审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⑵审议《关于秦皇岛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关于秦皇岛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⑶审议《关于秦皇岛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2022年市本级预算草案。批准《关于秦皇岛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市本级预算。⑷听取和审议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⑸听取和审议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⑹听取和审议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⑺审议表决《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⑻审议决定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⑼选举事项。⑽表决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