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
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5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霁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做好审判工作的实际行动,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基本民生,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