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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1-12-21
    2. 【标题】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yszrd.gov.cn/Info/Articles/211224/050201_266468.htm

    7. 【法规全文】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2月17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玉树藏族自治州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重要成果,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2021年至2025年,是我州开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州的社会基础,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州全体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开展学习培训、主题实践、宣传解读、理论研究等系列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其重大意义、科学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伟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玉树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制度化开展宪法宣传活动,遵从礼敬宪法程序,开展礼敬宪法活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深入宣传民法典,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惠及百姓;着眼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一优两高”、“五个示范省”、“四种经济形态”坐标基点和全州人民过上健康现代幸福生活这一主题主线及树好玉树州“三个形象”、打造好“六区”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江河湖库、水土治理、污染防治、疫病防控、全域无垃圾和禁塑减废专项治理、文化旅游、国家公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安全、社会治理、维护涉藏地区稳定、反分裂斗争、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及行政处罚、乡村振兴、宗教事务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应急管理、安全防御、公共卫生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城乡规划、土地承包、劳动就业、道路交通、网络安全、社会信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与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平安玉树建设及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十四五”期间国家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及我省制定和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我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十三五”及“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其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领作用,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全面加强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分层分类开展精准普法。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大力加强宗教教职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大力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务工人员等群体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使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贯通衔接,引导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提升法治素养。
    四、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生态文化、农牧业文化、历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元素融入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及红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推进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与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相融合,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工程建设相融合。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及各级各类文化机构、文艺团体等创作具有玉树特色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准确把握与法治精神的内在一致性,实现与良法善治的有效结合。深化法治文化融入家庭,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和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加大普法力度,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县(市)、法治乡(镇、街道)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农牧区学法守法示范户等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聚焦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境、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针对我州民族聚居特点和需求,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实效。推进智慧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拓展网络普法空间,加大互联互通,提升普法专业平台影响力。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使普法满足不同人群的法治需求,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引导,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鼓励热爱公益普法者和社会公益性普法组织,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普法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职责。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工作职能,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相关考核内容,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做好中期评估督导和终期检查验收,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表彰先进的激励作用和普法提示函、建议书制度的警示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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