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青海省西宁市人大常委会
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4日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孔令栋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市委十五届二次全会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积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加快建设产业发展“四地”,奋力推进“一优两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加强能力建设,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感恩奋进、拼搏赶超,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以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的更大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