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甘肃省陇南市人大常委会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2月中旬在武都召开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期4天。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一、审议陇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陇南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陇南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四、审议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审议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审议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和表决事项;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