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阴峻峥辞去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阴峻峥辞去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甘肃省陇南市人大常委会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阴峻峥辞去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阴峻峥辞去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2年5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阴峻峥辞去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