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 【颁布时间】2022-3-1
    2.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 【发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6.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2/content_5688790.htm

    7. 【法规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申请人,包括设立登记时的申请人、依法设立后的市场主体。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办理案件需要登记机关协助执行的,登记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第八十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本实施细则,制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目录、登记材料和文书格式。

    第八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对登记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11月3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00年1月13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公布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9月30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2月20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公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5年8月27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6号公布的《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不分页显示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