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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延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2-3-29
    2. 【标题】延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yasrd.gov.cn/Item/Show.asp?m=1&d=12405

    7. 【法规全文】

     

    延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延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陕西省延安市人大常委会


    延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延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3月29日延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延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景堂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在市委坚强领导下,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大力弘扬延安精神,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建设综合实力更加雄厚、城乡发展更加协调、生态环境更加美丽、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红色印记更加鲜明的圣地延安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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