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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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人大常委会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号)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号)
根据咸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于震同志的提请,经2022年4月26日咸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陈波同志为咸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范谦同志为咸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莉同志为咸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豆方刚同志为咸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段红杰同志为咸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洪俊明同志咸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戴世友同志咸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左新宏同志咸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