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期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期的决定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期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期的决定
(2022年1月17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原定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在西安召开的时间不变,会期由4天调整为2天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