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铜仁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决定
关于废止《铜仁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决定
贵州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废止《铜仁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决定
关于废止《铜仁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决定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铜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废止《铜仁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决定(草案),决定废止2014年4月25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铜仁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