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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团组团决定

    1. 【颁布时间】2022-1-4
    2. 【标题】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团组团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abrd.gov.cn/zrdcwh/c104564/202201/5761665cf96c4bbcbe481872230ba4e8.shtml

    7. 【法规全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团组团决定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团组团决定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团组团决定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团组团决定



    2022年1月4日阿坝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由13个代表团组成,即:马尔康市代表团、金川县代表团、小金县代表团、阿坝县代表团、若尔盖县代表团、红原县代表团、壤塘县代表团、汶川县代表团、理县代表团、茂县代表团、松潘县代表团、九寨沟县代表团、黑水县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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