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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2年我市农业生产安排及“菜篮子”工程实施情况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2-3-30
    2. 【标题】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2年我市农业生产安排及“菜篮子”工程实施情况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nanning.gov.cn/main/jdjy/20220331/746698.html

    7. 【法规全文】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2年我市农业生产安排及“菜篮子”工程实施情况的决议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2年我市农业生产安排及“菜篮子”工程实施情况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2年我市农业生产安排及“菜篮子”工程实施情况的决议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2年我市农业生产安排及“菜篮子”工程实施情况的决议
    (2022年3月30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我市农业生产安排及“菜篮子”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我市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和“菜篮子”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中央、全区、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农业生产和“菜篮子”保供稳价各项工作。我市农业生产开局良好,粮食和“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

      会议指出,做好“三农”工作,稳定“三农”基本盘,对保持我市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今年我市农业生产及“菜篮子”工程实施还存在种粮比较效益低,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非粮化”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难度大,农业生产及配套设施设备有待进一步完善,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面临新挑战,蔬菜基地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高、政府对“菜篮子”工程培育和调控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抓好农业生产,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防范化解粮食领域风险挑战,落实好耕地保护、粮食稳产保供、扩种大豆油料等各项责任,确保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要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推进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要深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稳定生猪生产,推动肉牛羊、奶水牛、家禽等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糖、果、蔬等种植业提档升级。强化“菜篮子”调控和保障能力,打造“菜篮子”全产业链。针对目前我市蔬菜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要引起足够重视,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计划,确保蔬菜基地建设科学合理有效;建立和完善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应急收储制度,避免因突发公共事件、极端灾害性天气等影响出现重大社会问题,确保猪肉、蔬菜等农副产品供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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