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3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陆海平主任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换届以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自觉坚持市委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和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建设“四个机关”为抓手,以“走在全区前列”为目标,强化党建引领,依法忠诚履职,积极担当作为,敢于求新、勇于求变、善于求质,高质量做好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方面工作,推动政治建设“强起来”、服务大局“实起来”、工作落实“优起来”、代表履职“好起来”、管党治党“严起来”,我市人大工作超预期跃升广西“第一方阵”,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提升了贺州影响力,为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贺州篇章贡献了人大力量。
会议要求,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各项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力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贺州实践”,切实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全面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争做全区人大系统排头兵,为实现贺州“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