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3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彭代元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的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贺州市建市20周年,也是奋进“十四五”、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这一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贺州篇章!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勇毅前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建市2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