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举行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举行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大常委会
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举行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举行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月11日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至26日在贵港市城区举行。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贵港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贵港市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贵港市本级2022年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