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大常委会
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6日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建华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贵港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聚焦“五大战略”“五大振兴”,更加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奋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成珠江—西江经济带核心港口城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城、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贵港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