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广东省云浮市人大常委会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16日云浮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云浮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在云城举行,会期2天半。会议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云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云浮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云浮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预算草案,批准云浮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云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八)选举云浮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九)选举云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选举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云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一)通过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
(十二)票决云浮市人民政府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
(十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