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曾伊山辞职请求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1-12-13
    2. 【标题】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曾伊山辞职请求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东省韶关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grd.gov.cn/zdsx/202112/t20211214_891970.html

    7. 【法规全文】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曾伊山辞职请求的决定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曾伊山辞职请求的决定

    广东省韶关市人大常委会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曾伊山辞职请求的决定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曾伊山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13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曾伊山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曾伊山辞去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由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报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报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