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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2-1-13
    2. 【标题】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东省梅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s://www.mzrd.gov.cn/cwh/zdsx/t20220114_6384.htm

    7. 【法规全文】

     

    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东省梅州市人大常委会


    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3日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晖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要求,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狠抓“六稳”“六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良好开局。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主要目标任务和2022年工作安排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1+1+9”工作部署,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生态发展区定位,用足用好老区苏区等政策,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突出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巩固提升生态优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努力完成今后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和2022年的工作安排,奋力谱写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新篇章。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干在实处、开好新局,为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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