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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2-1-8
    2. 【标题】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湖北省鄂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ezrd.ezhou.gov.cn/site2/contents/60/2551.html

    7. 【法规全文】

     

    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北省鄂州市人大常委会


    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8日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行审判职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成“两区一枢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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