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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2-1-8
    2. 【标题】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湖北省鄂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ezrd.ezhou.gov.cn/site2/contents/60/2540.html

    7. 【法规全文】

     

    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北省鄂州市人大常委会


    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8日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秀华受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八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重大战略,切实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在依法履职上有新作为,在密切联系群众上有新举措,在能力建设上有新提升。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充分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四个机关”,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成“两区一枢纽”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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