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北省十堰市人大常委会
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8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代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及2022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十堰加快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基本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