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卢雪梅同志为黄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卢雪梅同志为黄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湖北省黄石市人大常委会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卢雪梅同志为黄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卢雪梅同志为黄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1年11月17日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卢雪梅同志为黄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