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1号)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1号)
山东省烟台市人大常委会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1号)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1号)
《烟台市芝罘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21年10月28日经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