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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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人大常委会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4号)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4号)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敦斌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2日任命:
王守远、于兰、孙威、宫凌云、武静、吴继辉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卫灿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郝严卫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卫灿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永波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小鹏的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