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决定
2022年1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由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