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吉安市人大常委会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4日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廖宏所作的《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锚定“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紧紧围绕打造“四个机关”、争创“三个走前列”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井冈山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在坚持一条主线上坚定方向,在紧扣两个定位上找准位置,在奋力建设“三区”上担当作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新时代吉安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三区”建设、奋力谱写吉安全面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