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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2-1-24
    2. 【标题】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jasrd.gov.cn/contents/11/2243.html

    7. 【法规全文】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吉安市人大常委会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4日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建文所作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审判职能,严格公正司法,站稳人民立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力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争创一流”再出发、“五个一流”再深化,不断开创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加快“三区”建设、奋力谱写吉安全面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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