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吉安市人大常委会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4日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志明所作的《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检察院的具体实施意见与措施,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井冈山精神,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加快“三区”建设、奋力谱写吉安全面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