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报告的决议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吉安市人大常委会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报告的决议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吉安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4日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小腾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吉安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加大生态系统管控力度,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探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共建共享,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生态文明建设迈开新步伐、取得新成效。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扎实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打造赣江中游生态经济带,继续在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上走前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