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鹰潭市人大常委会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0月30日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清所作的《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十届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第九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开创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鹰潭篇章、描绘新时代鹰潭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