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鹰潭市人大常委会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0月30日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田甘霖所作的《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大局,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坚持从严治党治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鹰潭篇章、描绘新时代鹰潭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