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鹰潭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鹰潭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鹰潭市人大常委会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鹰潭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鹰潭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4日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略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鹰潭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绿色发展动能不断增强、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打算,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度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贡献更多鹰潭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