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鹰潭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的决议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鹰潭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的决议
江西省鹰潭市人大常委会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鹰潭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的决议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鹰潭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的决议
(2022年1月24日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李志兵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鹰潭市202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同意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鹰潭市202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市本级预算,批准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江新区2022年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