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鹰潭市人大常委会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4日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清所作的《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鹰潭市委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凝心聚力、砥砺奋进,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为加快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