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5日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立斌所作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用使命扛起时代之责,用初心坚守为民之本,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开创新时代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法治新余、平安新余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