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萍乡市人大常委会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0月23日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敏所作的《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萍乡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锚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定制度自信,发挥制度优势,以更有力的监督推动高标准落实,以更优质的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以更有效的履职促进高水平治理,不断开创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奋力推进“五区”建设、打造“最美转型城市”,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萍乡篇章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