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占勇等同志辞去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占勇等同志辞去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江西省南昌市人大常委会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占勇等同志辞去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占勇等同志辞去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1月6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占勇、吴伟柱、吕清泉、刘炽、陈翔、谭伯乐、高辉红、黄小燕、叶修堂、袁一旦、吴江辉、任海斌、黄芝亮、胡鹏飞、喻国泰、魏根金、黄志平、刘珠等同志辞去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