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江西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江西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江西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江西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2年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和平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江西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江西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