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安徽省亳州市人大常委会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7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在亳州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亳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亳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亳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亳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通过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