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15日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 下旬在阜阳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阜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阜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阜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阜阳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阜阳市2022年市本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事项;(八)通过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