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黄林沐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关于接受黄林沐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安徽省黄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黄林沐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关于接受黄林沐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1年12月6日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黄林沐提出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黄林沐的辞职请求,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